央视主播又闹笑话了。前天,央视新闻频道的早间节目《朝闻天下》在报道近期淘宝商城遭卖家“围攻”新闻时,主播郑天亮将IT专业名词“B2C”读成不中不洋的“B二C”,引发网友围观。(10月16日《新闻晨报》)
说实话,要是没看到这篇报道,以后自己见到“B2C”肯定会犯和郑天亮一样的错误。虽然从中学到大学也上过十年的英语课,但惭愧的是,直到今天咱才知道原来“to”可以简写成“2”。好在从网友的跟帖看,和笔者一样孤陋寡闻的人并不少,心里能够得到一点安慰。
记得去年3月份,广电总局曾经下发通知,要求在电视节目中进一步规范用语,在转播中屏蔽一些外文缩略词,主持人口播、记者采访和字幕中,不要使用外语及缩略词。如果央视的文字记者按通知要求在稿件中把“B2C”写成“商对客”的话,应该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笑话。
即使一些外文缩写必须使用,广电总局其实也有规定,那就是“在外语及外语缩略词后加中文解释”。如果在“B2C”的后面加上“是英文"Business to Consumer"的缩写,中文简称为"商对客",是电子商务的一种常用模式”这样的解释,以央视主播的水平,提前预览稿件时也能及时把错误避免。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B2C”也许在IT业内真的是早已约定俗成人所共知,但对于不接触IT行业或电子商务的主持人和观众来讲,也可能相当陌生。对中国人来讲,说“商对客”远比“B2C”懂的人多。某些人宁可把英文的不规范用法移植过来,也不愿意采取符合国人习惯的用法,说轻了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学问,说重了那是崇洋媚外的心理在作怪。
央视主播的素质我们人所共知,她们在各方面都是国内主播的佼佼者,说是千里挑一绝不为过。一个外来词连她们都会读错,说明这样的词语普及度并不高。虽然现在完全禁止外文缩写还不现实,但对外来词语进行规范却势在必行。郑天亮的失误只是再次给我们提了一个醒,现在动不动就到处都是洋文缩写,似乎有点太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