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月14日早间消息 ST东北高昨晚公布分立上市草案,分立后的两家公司分别为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其中龙江交通接手8家公司,吉林高速接手5家公司,两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承诺在两年内再注入高速公路等优质资产。
上述草案称,ST东北高在分立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其持有的每股ST东北高股份将转换为一股龙江交通的股份和一股吉林高速的股份。本次分立上市完成后,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将承继原ST东北高的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原ST东北高股票在分立完成后终止上市,ST东北高注销法人资格。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股票经核准后上市。
不过ST东北高分立上市仍需取得东北高速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交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分立后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批准和核准。
龙江交通接手8家公司
龙江交通全名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132 亿,拟定法定代表人为孙熠嵩。
分立完成后,龙江交通的控股股东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简称“龙高集团”),股本5.968 亿,占49.19%的股权,华建交通为第二大股东,股本2.174 亿,占17.92%的股权。剩下的为其他A 股公众股东,股本3.990 亿,占32.89%的股权。
龙江交通控股、参股8家子公司,分别为东绥高速、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洋浦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智通路桥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特宝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龙江交通2006年-2008年及2009年上半年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53元、1.70元、1.73元和1.86元。相应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01元、0.096元、0.003元和0.046元。
吉林高速接手5家公司
吉林高速全名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132 亿,拟定法定代表人张跃。
分立完成后,吉林高速的控股股东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吉高集团”),股本5.968亿元,占49.19%的股权,第二大股东为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股本2.174 亿元,占17.92%的股权。剩下的为其他A 股公众股东,股本3.990亿,占32.89%的股权。
吉林高速控股、参股5家子公司,分别为长春高速、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其中大鹏证券正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
吉林高速2006年-2008年及2009年上半年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18元、1.16元、1.20元、1.19元。相应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086元、0.107元、0.064元和 0.081元。
两年内注入高速公路等优质资产
龙高集团和吉高集团已做出有关承诺,在两年内选择适当时机依法、合规地将其拥有的高速公路等优质资产注入分立后公司。
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本次分立上市完成后,拟注入龙江交通的意向性资产为鹤大公路牡丹江至杏山段高速公路资产;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拟注入吉林高速的意向性资产为长营高速公路、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和长平一级公路等高速公路资产。不过上述资产的注入方案尚待进一步论证,并且在资产注入实施时需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目前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文会发自北京)